12月10日,由北京市文化局与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北京京剧院承办的“京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京剧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论坛”在北京建国前门饭店梨园剧场举行。文化部艺术司司长董伟,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北京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京剧表演艺术家梅葆玖、谭元寿、李世济、杜近芳出席了论坛开幕式。开幕式由北京京剧院院长李恩杰主持。
11月16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中国申报项目“中医针灸”和“京剧”审议通过,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此为契机,论坛以“京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为题展开了讨论。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千容首先介绍了京剧申遗的相关情况。随后,京剧表演艺术家孙毓敏、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秦华生、国家京剧院原院长吴江、北京京剧院原副院长陆翱先后担任论坛的嘉宾主持,京剧界的专家学者周传家、孙萍、傅谨、解玺璋、李佩伦、刘彦君、周华斌、刘连群、陈薪伊在论坛上做了主题演讲。本报对论坛内容选摘刊发。
京剧申遗倾注了心血与努力
千容(北京市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11月16日,京剧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件大喜事,也是京剧发展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京剧作为我国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戏剧表演艺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高度的美学成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表征和中国人文化认同的重要符号。此次京剧申遗的成功,可谓京剧200多年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事件,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论,多是困惑在一个“遗产”上,认为京剧目前并非濒危,不需要投入过多过大的精力去贴上一个世界非遗的“标签”。对此,需要做些说明。
为了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从尊重文化多样性的角度促进对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原来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调整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两个名录的主要区别在于文化遗产的存续状态和濒危程度。京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集大成,是民族智慧结晶和情感表达的载体,是当之无愧的人类文化创造的代表作。因此,不能因一叶“遗产”而障目。并非只有濒危才能申报和入选名录。能否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主要考量的是该遗产的文化价值。
京剧的申遗之路倾注了很多人的心血和努力。从2009年8月起,北京市就开始组织京剧和非遗专家对名录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进行讨论和认定。在最初做申报工作的时候,我们在两个方面实现了思路的转变,走出误区。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遗产是创造者的,只有该遗产被持有人(包括社区、群体或个人)视为文化遗产或其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并主张申报,才是正途。因此,在进行申报时,只有站在遗产持有者的角度叙述,才不至于错位。二是,向此前对京剧一无所知或从没有接触过的外国人描述京剧,必须避免过度的技术性描述,力求用浅显的语言完整地表达出京剧的内涵。应该做建立在正确的学术结论和文化真实基础上的说明文。
2009年8月底,我们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京剧申报书、申报照片、申报视频、五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全国五个传承单位的确认书(确认声明他们知晓并自愿参与京剧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所有者所有权授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声明等资料。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馈的修改意见,我们组织专家修改申报文本,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并提交。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附属机构针对京剧申报材料出具了最终推荐草案。7月,我们组织讨论确定推荐草案中的京剧定义和说明,回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完成了京剧申报的全部工作。
11月16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中,24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京剧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京剧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将在国际、国家和地区层面提升对京剧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加京剧保护的力量和途径;推动和协调政府、有关院团、社会组织、传承人、学校和研究机构、京剧票友以及普通民众,开展和参与包括不同地区和流派的京剧艺术的传承、资料整理、学术研究、实物征集、交流合作、排演场地维护和建设、国内外宣传展示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京剧生存的文化生态。
以此为契机,北京市文化局将组织举办系列活动。12月6日,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北京电视台举办了“京剧成功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庆典活动”暨“国粹生香——2010北京京剧票友段位评授季”授段大典。之后还将举办 “椿树杯”历届获奖者展演活动、大学生京剧电视知识大赛、“天下京剧”摄影展、正乙祠《梅兰芳华》京剧驻场演出等京剧庆典系列活动。
申遗本身并不是目的,为的是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京剧将薪火相传,它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坚持对京剧实施“活态保护”
周传家(戏剧评论家)
京剧形成虽然不过200年的时间,但它的根基却异常坚实而雄厚。京剧具有总体的写意性,以形传神,物我渗透,将生活的自然形态提炼概括为节奏鲜明、韵律严整的程式,大大提高了艺术表现力。京剧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造,不遗余力地追求美。京剧表演千娇百媚,美轮美奂。一笑一颦、一招一式都要融入美的氛围之中。京剧艺术具有现代性,可以与时俱进地焕发活力,从而成为推动历史、影响现实的精神力量。京剧所蕴藏和承载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能够为民族魂魄的振作、民族精神的弘扬、民族价值观念的再造、民族文化的复兴提供营养和资源,对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和谐的人类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坚定实施“活态保护”的策略。让民族传统文化不仅活在人们的记忆里,而且活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活在史料记载里,而且活在现实的舞台上;不仅活在专家的象牙塔里,而且活在民间。总之,不仅活在被抢救的静态传统里,而且活在动态的发展长河之中。对京剧实施“活态保护”,就要坚持京剧的原创性,认真进行抢救、恢复和重建;就要强化京剧的主体性,注重京剧人才的保护、培养和引进;必须突出京剧的双向接受性,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观众;必须坚持创新,反映新的时代、新的生活和新的人物;必须要有全球观念、世界眼光,大力向世界展现京剧的古典美。
演、学、研、对外传播四位一体
孙萍(中国人民大学国剧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如何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该明确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与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明确谁是传承工作的主体单位问题。改革体制,当然是为了促进文化,而不是降低文化含量,更不是消解文化,尤其是对优秀的传统文化而言。严格来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不能只是交给剧团,因为剧团是经营性演出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产业在一定意义上恐怕是不能结合的。传承的任务应该交给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戏曲艺术是我们民族的身份认同之一,是我们民族文化血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及到他们的改革,不可不慎。在进行市场开发的同时,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涵,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盲目、破坏性开发。
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京剧进行保护,应该实现艺术展演、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演、学、研)、对外传播四位一体。在国外传播推广京剧十几年的经历告诉我,西方戏剧艺术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虽然不能照搬到中国传统戏剧里来,但其系统性、逻辑性的思维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的。在戏剧创作的合作交流中,很多国外同行拿着他们成套的理论著作来参照,而我们没有可与之相应的理论支撑。京剧专门人才不仅包括传承非遗的艺术人才,还包括熟悉艺术本体的专职非遗管理研究人员。他们应对表演艺术本体有着相当的熟悉度,同时又对既有研究成果有着较强的把握能力,还需要充分了解国内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管理经验。这种全面的复合型人才,恰恰是现在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工作机构中所缺少的。
经典剧目和传承人是珍贵遗产
傅谨(中国戏曲学院教授)
京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晶,更是北京这座城市对中华文明所做的最重要的贡献之一。京剧被列入人类非遗名录,说明它的文化价值与内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充分肯定,这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近年来,京剧的传承与保护已经有了许多值得大书特书的卓越成就。原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亲自主持,历经17年完成的京剧“音配像”工程,为京剧保留下了300多出重要的剧目。由原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倡导并推动,中国戏曲学院开办的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和京剧流派班,为培养跨世纪的京剧优秀表演艺术人才提供了重要的解决方略。文化部数年前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的遴选工作,为入选的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安排的财政支持,其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这些,都体现了京剧作为一门传统艺术,在近年里确实得到了政府特殊的关注。
京剧表演的传统手法,尤其是将这些手法运用于戏剧情境的经典剧目,以及拥有特殊表演技艺的演员和演奏者,他们是活的最值得珍惜的遗产。通过优秀的演员,将具有特定历史文化内涵的经典剧目高水平地呈现在今天的舞台上,才是继承与保护京剧最核心的内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市场化的环境里普通观众求新求变的趣味,但是从文化发展和遗产保护的长远眼光看,政府以及文化人,包括戏剧理论家们自当超越一时一地的考虑,超越普通欣赏者的立场,以更开阔的视野,呼吁并推动京剧传统的完整继承。
传承与保护京剧,培养优秀的舞台表演人才(包括乐师),为他们营造一个能够潜心于努力传承经典剧目的环境,通过种种有效的手段,激发他们自觉传承京剧艺术的积极性,京剧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保护不应损伤京剧本体
解玺璋(戏剧评论家)
如果说京剧申遗成功对京剧来说是个福音,那么,首先不在于京剧可能得到国家及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得到更多的钱,而是获得了一次对百年来京剧变革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的机会,也就是说,我们有了重新确认究竟哪些是属于京剧“原汁原味的东西”的理由。如果说,有些“原汁原味的东西”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束之高阁了,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把它们找回来?京剧的确新了很多,也变了很多,但是,有多少东西沉淀为京剧的遗产和传统,融入京剧本身,成为京剧的一部分?
对京剧来说,要解决如何对待遗产或者说传统的问题,先要解决如何对待创新或者改革的问题,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对百余年来,特别是近几十年的京剧变革进行一番彻底的清理,哪些是成功的,哪些是失败的,哪些应该保留,哪些应该扬弃,都应该认真地加以研究和探讨。这些年来,京剧从话剧舞台移植了很多东西,不能说这种移植毫无意义,也不能说没有获得成功的作品,但是,问题也是很严重的,它所带来的水土不服和排异现象,甚至使得京剧有了“性命”之忧。说到底,这种改革或创新,与京剧的戏曲美学特征是相抵触的。然而,问题又绝非舞台实景、声光电化这么简单,作为京剧的审美特征,从根本上说,究竟是写实的,还是写意的?是自然的模仿,还是意象的比兴?是现实的反映,还是心物交融?这些问题表现在剧作、导演、表演、舞台美术、声腔旋律等方方面面,如果在这些问题上我们模棱两可,南辕北辙,不能取得共识,那么,我们也就无法判断究竟哪些是属于京剧“原汁原味的东西”,而传承和发扬就更谈不上了。
在京剧申遗成功这个大背景下,京剧的改革、创新、振兴和发展,不管出于怎样良好的动机,都不应以丧失京剧所以为京剧的本质规定性为代价。
京剧与京城文化相得益彰
李佩伦(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京剧,是中国的国粹,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最集中、最深刻、最有魅力的具象化显示。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京剧是最富有生机、最为生动感人、最具有民族风格、民族气派的艺术。
京剧姓京,被历史铸就,被大众认同,并取得国际的共识。京剧姓京与否,不是语义学上、发生学上的一个无足轻重的碰撞,而是涉及到京剧艺术定位、价值取向、审美规范及其未来走向的大问题。
有人说:“京剧连它的父母都不姓京,为什么非要永远姓京呢?”这一观点是抓住京剧的源头而不论其他,从而否认它姓京。是以静态的历史观,把动态的存在,凝固于历史的一个点上,否认京剧在历史推动下自性的生成与发展。还有人说:“京剧不是指北京剧或京都剧。京,是指都市。所以,京剧实乃都市剧。” 京,作 “都市”解。从汉代《说文解字》、清代《康熙字典》及近现代多种词典,均未见如此新义。实际上,把京剧理解为“都市剧”,是对“京剧”姓京的另一种否定。
京剧是北京地域文化的杰出代表。其作为京城文化的载体、京城文化中的极品,最充分地体现着京城文化的品位、京城文化的审美境界、京城文化不可取代的神韵。它在京城大众的推崇与关爱中形成,在与京城大众互哺中壮大,在和京城历史的互动中走出自己的路。
我不认同京剧消亡论,也不认同在消亡论裹胁下的“京剧不必姓京”的种种奇谈。京剧在历史的颠簸中,曾一度面临自性消失的危机。改革开放以来,京剧命运也终于峰回路转。由于党和国家一系列振兴举措,以及全民文化苏醒、文化自觉的形成,更在今年11月16日京剧申遗成功鼓舞下,京剧必将走出低谷、焕发出无限生机。京剧必将迎来夕阳到朝阳的一个新的轮回。
京剧要重新占领城市市场
刘彦君(中国艺术研究院话剧研究所所长)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说,农村是中国戏曲也包括京剧在内最大的演出市场。因而,“送戏下乡”“让京剧走进农村”也成为振兴京剧的口号。许多专业剧团这样做了,但是,仍处境艰难,摆脱不了危机。我认为,在“送戏下乡”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关注京剧在城市的发展。
翻开戏剧史,我们会发现,戏剧与城市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城市具有最现代化的剧场,城市具有最先进的有关戏剧发展的各种理念和资源,城市也具备高水平的观众。我觉得,应该提出一个“京剧要重新占领城市”的口号。这不应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应该是一个长期的战略性目标。
在争取城市方面,有成功的例子。与京剧有着一定联系,同为传统民间艺术的民乐的改革和重新崛起就是一个范例。台湾京剧团新近排的《金锁记》,之所以在台北公演时创下“每演必满”的票房佳绩,与这种明确的城市观众群体定位有重要的关系。
具体来说,京剧的当务之急是,确定一批可以代表和涵盖京剧在唱、念、做、打诸方面艺术成就的传统保留剧目,根据新时代、新观众的要求进行调整。在内容上坚持以塑造人物为中心,突出文学性和思想性,把明确的文化诉求放在第一位,追求京剧的情感深度和思想品位,就有可能拉近京剧与城市观众的距离。我们应当积极探索中国京剧在城市迅速发展过程中各种表现的可能性,促使城市居民和观众尽可能多地接触和欣赏传统戏曲,体验其魅力。努力创造新的经典,形成新的传统。以一种开放而包容的心态,立体、多元、互补,多类型地扩展京剧的城市发展之路,这样,京剧才会有更加光明的前途。
作为“国剧”的京剧
周华斌(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在中国历史上,戏剧的形态是动态的、有所变化的。近代以来,传统戏曲中最具备“国剧”元素的应该是昆剧、京剧。
明末清初,“文”本体、“乐”本体、“曲”本体的昆剧曾盛行朝野,号称“百戏之祖”。这与明清时期文坛和艺坛上的文化底蕴相适应。辛亥革命前后,传统戏曲舞台上民间地方戏曲蓬勃而起,昆剧走衰。清后期,“皮黄”逐渐取代昆剧的位置,后称“京剧”。京剧不是北京土生土长的地方戏,是清末道光、咸丰时期即鸦片战争前后在京城舞台上催生的。其源头则包括徽剧、梆子、西皮、二黄、吹腔和民间地方戏曲成分,也包括昆曲。新中国成立已有60余年,包括话剧和戏曲在内的戏剧领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那么,有着千百年传统戏剧历史而且一脉相承的中国戏曲,理应是中国戏剧的代表。在当下,以京剧为中国古典戏曲乃至中国传统戏剧的代表是当之无愧的。
中国戏曲主要以南腔北调的方言声腔来区分“剧种”。方言的不同,连带着民俗的不同,于是各呈异趣。我国是个多民族国家,但是作为“国剧”,要用全国至少是大部分地区通用的语言和语音。数以百计的、南腔北调的戏曲剧种不妨考虑以“国语”为主要参照。清代后期成熟的京剧,其“韵白”和“口白”最能体现“国语”甚至当今的“普通话”,体现着汉民族语言的厚重的文化积淀。
在文化艺术的历史进程中,作为中国戏曲家族中的一员,京剧来自于南北各地的地方戏,博采众长;同时,又为地方戏曲输入过营养。在“百花齐放”的文艺大形势下、在面向世界的国际视野中,京剧依然是中国戏曲中最具代表性的。
实现京剧的高水平传承
刘连群(天津艺术研究所名誉所长)
近年来,由于国家重视,各级领导关心、扶植,京剧人的努力,在京剧的遗产抢救、人才培养、剧目建设、艺术普及和社会生存环境的改善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京剧得到了其他任何一个剧种都难以相比的热切关注和特别关照,当前可以说是新时期以来京剧艺术的又一个较好的历史阶段。然而,用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标准衡量,与京剧鼎盛时期的艺术水准相比,从“保值”的角度审视,又和真正高水平的传承还有着一定的距离,许多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这又是需要保持冷静和清醒认识的。
首先,抢救仍然是保护和传承的前提,任务存在着紧迫性。面对规律性的、很难完全避免的艺术流失,只有在“举国体制”加上现代科技手段的今天,才有可能把损耗降到最低点。大量的传统剧目有待于挖掘、整理,包括“音配像”剧目在内,许多戏还停留在录像带或剧本上,其中相当一部分不经过精心的加工、整理,还有老艺术家的传授和指导,很难重新复活于舞台。
第二,高水平传承,必须具备深厚的艺术基础。京剧经过一代又一代大师、艺术家的锤炼和创造,艺术是精美的、高水平的,传承也需要是高水平,才能全面、完整地保留下来。高水平传承,离不开高水平人才。当今的中青年名家和前辈艺术家相比,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第三,高水平传承,需要及时而务实的理论支撑。京剧是以表演为中心的艺术,传承最终要实现在舞台上,但背后不能没有理论的支撑。除去宏观的、带有方向性的理论引导,还有表演自身的理论研究也不可缺失。如果说,过去的老艺术家对表演真谛的领悟靠的是长期的朴实的生活和舞台经验,今天则完全有条件通过对前人经验的研究、梳理和总结,形成传承的科学理念。
京剧发展贵在创新
陈薪伊(戏剧导演)
京剧的传承和发展离不开创新。程砚秋是梅兰芳的学生,怎么就有了程派了呢?因为他把梅兰芳的继承下来以后变成了自己的,这是特别伟大之处。脱颖而出才是京剧传承的目的。
我认为京剧是表现主义的,是表现的艺术而不是再现的艺术,但是当下的京剧还是没有完全实现表现。京剧的创新应该在表现主义的制约之下,驾着表现主义的双翼飞翔。
我在执导京剧《夏王悲歌》时,在脸谱上做了一些新的尝试。剧中,李元昊培养成了自己的儿子以后,他的脸谱转移到了儿子身上了,自己则变得苍老了。当时我的尝试引起了业界很大的争议。我想,不能说我的尝试是成功的,但至少是有意义的,是在京剧表现主义制约下的尝试。我在塑造李元昊妻子的形象时,因为这是一部“西部京剧”而不是京城里的京剧,就要求在脸谱上有创新,让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每天迎着风沙、用刀子刮着吃牛羊肉长大的女人,但是很遗憾最后没有实现。看到那些美轮美奂的脸谱,我经常在想,我们先辈在京剧上的那种创造力我们为什么没有了?我们能不能自己创造一个脸谱?
传统京剧因为经济条件限制,服装没有区分,唐朝人穿明朝服装。与尚长荣合作京剧《贞观盛世》时,我就要求一定要穿唐朝的服装。我们让魏征穿着唐朝的服装,接着水袖,也画着脸谱,这又是我们在京剧上的一点尝试。而下一部京剧《梅兰芳》,我就不能让梅兰芳也画着脸谱了。所以,探索的道路有的时候是需要有自己的审美坐标的,不能完全凭着概念去创作。我认为表现主义不能丢,这就是我的坐标。
我在京剧上做的这些探索和尝试,只是希望让青年人喜欢京剧,让青年人在剧场里接受到京剧可视的效果,接受艺术的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