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其中,《纲要》第十四篇第五十章第二节“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中提到,深入实施青年发展规划,促进青年全面发展,搭建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年发展事业。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制定实施青年发展规划”。2017年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国家层面的青年发展规划。
目前,青年发展规划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青年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初步建立。省级规划全部出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省级全覆盖,市、县两级覆盖率分别达97.5%、94.5%。促进青年发展的制度机制基本成型,青年优先发展理念逐步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