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从11月26日至12月2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向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院团委)反映。联系人:竺照轩、卓美红,电话:87200059。
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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