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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0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8号),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精神,继续开展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大四、大五学生需特别注意时间要求)。鼓励跨学校、 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10日—4月25日,学生自主申请,下载申报书(附件1)进行填写,纸质材料由指导老师签字后一式一份交院系。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caajwcjy@126.com

第二阶段:5月1日—5月10日,教务处组织评选,入选项目登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完成网上填报。

第三阶段:5月10日—5月15日,教务处完成网上项目审核并上报教育厅。

本次工作联系人:康兰;联系电话:87200022。

请各院系请做好动员工作,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

教务处

2017年4月7日

交流热线: 87200059/8716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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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caa87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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