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文件
|
团浙联〔2016〕25号
★
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
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
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项目办有关通知精神,经省项目办研究决定,今年我省西部计划和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继续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我国西部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
现将《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下发,请各高校项目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圆满完成今年“两项计划”招募工作。
附件: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
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20日
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
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5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0〕6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今年的招募部署,经主办单位协商,制订2016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招募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兵团和四川以及其他服务省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招募程序
(一)宣传动员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介,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结合,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
各高校项目办在宣传动员工作中应至少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向每位2016届毕业生的个人邮箱发送公开信和招募通知,并定期向报名者发送相关信息;二是在校园网首页发布一段时间的“两项计划”相关信息,并至少发布一期专题微信推送和微博博文;三是在校广播台播放“两项计划”有关内容;四是在学生人流集中处悬挂“两项计划”招募宣传横幅,张贴“两项计划”宣传海报(西部计划海报可从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下载);五是在学校主要活动场所设置“两项计划”咨询台。
为规范和统一全省的宣传动员工作,省项目办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方案(附件1),各高校项目办要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名准备工作
1.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单”。省项目办确定本省参与招募高校名单,并将该名单录入“招募管理信息系统”。
2.各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招募工作,使用“西部计划”网站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http://west.youth.cn/main/login.html),完善系统中的高校项目办信息。同时,加入“两项计划”工作QQ群(群号106326924)。
(三)组织招募
1.设立咨询
(1)在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
(2)在省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开通咨询热线,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各类咨询。
2.报名审核
(1)报名。报名截止6月10日,高校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参加“两项计划”。报名学生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省学联网站()查看有关情况。“西部计划”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报名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只需交《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纸质稿(附件3)。2016年“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岗位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个市的农村基层。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2)交表。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填写上交书面报名表。“西部计划”报名学生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上交;“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表可以从省学联网站()上下载打印,也可以到高校项目办领取(附件3)。报名表填写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所在高校项目办(一般设在校团委)审核备案。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高校项目办初审确认。高校项目办应提醒学生注意“两项计划”规定的健康状况要求(附件7、8),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3)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表后,要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在确认网上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及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对报名学生的审核意见;对于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生,审核意见填写在报名表“高校项目办意见”一栏中。对志愿者的审核,须在学生报名后三天内处理完毕。所有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将于7月份接受毕业证审核。
3.统计上报
高校项目办请于6月13日前将《浙江省两项计划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省项目办邮箱zjtswxxb@163.com。
(四)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报名,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服务地紧缺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8)西部地区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优先;
(9)参加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下达指标
省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各地项目办需求岗位数量、要求等方面情况,确定并下达各高校“两项计划”招募指标及其对应的服务岗位。
3.组织选拔
各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先组织笔试。重点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志愿者。面试合格的要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选拔工作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既圆满完成招募任务,又尽量满足岗位需求。在选拔志愿者期间高校项目办要同省项目办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项目办取得岗位名额后实行包干到底原则,如在选拔过程中出现专业所限难以完成某些岗位的,应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退还,逾期由所在高校项目办负责足额招募,调配工作也由高校项目办自行解决。
4.分配岗位
各高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公示合格的大学生中分配岗位。各高校项目办须及时将拟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和录取岗位按统一标准汇总制作电子表格上报省项目办(详见附件5)。
5.组织体检
6月上旬,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所有体检由省项目办牵头,各高校项目办具体落实。在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6.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6月中旬,各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学校内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最终录取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7.审定确认
6月下旬,省项目办委托高校项目办发放《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16年“两项计划”志愿者资格确认后,“西部计划”志愿者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购买综合保障险,“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8.培训上岗
(1)7月,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参加培训。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8月,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通常于7月上旬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
(3)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由服务地项目办适当调整。
(4)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及时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四、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西部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印发<2016-2017 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6号)执行。
2.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4.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5.就业创业。认真贯彻《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3号)通知精神,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6.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高校项目办要向学校党委做好专题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出台优惠政策,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根据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到人,进一步完善“两项计划”的招募机制,提高志愿者招募质量。
2.严格选拔。各高校项目办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省项目办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体检、面试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且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选拔为志愿者,确保报名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数量和质量上齐头并进。
3.增强储备。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因素更换之需。
4.做好服务。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5.加强宣传。各高校项目办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印制宣传海报、手机短信、网络、微信、微博等形式,着重宣传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和自主创业的志愿者事迹,集中报道中央、省、学校出台的鼓励政策,并及时向省、全国项目办报送工作动态,积极提供工作信息。
6.培训实习。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
未尽事宜,可联系省项目办.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88号
联系人:林浩波、谢作想
联系电话:0571-85174175、0571-88839069
E-mail:7376855@qq.com
网站:省学联网站()
附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两项计划”校内宣传方案
2.致2016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
3.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4.2016年浙江省“两项计划”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
5.2016年浙江省“两项计划”志愿者岗位对接表
6.大学生志愿服务“两项计划”体检标准
7.2016年“两项计划”体检项目
8.2016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介绍
附件1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0日前
专题网址:()
咨询热线:学校项目办电话_____________
省项目办电话0571-85174175
报名地点:学校项目办(团委)
报名方式:
1、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名:到“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的招募系统进行报名登记,打印报名表,上交学校项目办;
2、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报名:填写报名表,上交学校项目办即可。
磨炼 奉献 成长
——“两项计划”浙江省项目办致2016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
亲爱的同学们:
又是一年似火的初夏,青春洋溢的你们即将告别大学生活。大学里,你们增长聪明才智、见证社会发展、感受自身成长、寻找人生目标。现在,你们即将步入社会,开拓新的人生事业,迎接全新考验。在这里,我们向你们表达最诚挚的祝贺!
在此,我们真诚地欢迎你们报名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到西部、到基层去,经历磨炼、参与奉献、体验成长!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省分别从2003年和2004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现更名为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旨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两项计划”实施十多年来,我省已有3283名大学生志愿者用智慧和汗水耕耘西部沃土、奉献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他们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执着和坚强践行青春的誓言。他们投身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传播现代文明,有的登上讲台、教书育人,成为递薪传火的人民教师;有的精益求精、治病救人,成为白衣天使;有的在田间地头、学以致用,为基层带去农业科技知识;有的扎根基层、勤奋工作,成为老百姓贴心信任的乡村干部;有的面对危难、义无反顾,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在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的土地上,到处闪动着他们青春的身影,留下了他们奋斗的足迹。
2016年“两项计划”报名工作将于6月10日结束。你可以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和省学联网站()查询有关通知,通过学校项目办(设在学校团委)报名。
选择志愿服务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用一两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生难忘的事”。
对于每个应届大学生毕业生而言,选择去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都是一次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那里,你们将获得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舞台。那里也有十分贫困的地方,有许多想象不到的困难和考验。在那里,你们既会感受成功的喜悦,也会经受生活的磨练,甚至直面失败与挫折的挑战。但是,我们坚信,在这一段奉献的经历中,你们将收获宝贵的精神财富,提升职业技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奠定今后事业成功的坚实基础。
同学们,期待你加入“两项计划”志愿者队伍。因为这个选择,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的明天将变得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你们的青春将更加壮丽!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浙江省项目办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办
2016年5月
附件3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
报名登记表
学校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 院(系)专业
|
|
特 长
|
| 健康状况
|
|
既往病史
|
|
入学前户
籍所在地
| 省 市(地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家庭通讯地址及电话
|
|
服务意向
| 意向1: ;
意向2: ;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
是否从事过共青团工作: □是; □否
服务意向: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水利、乡镇一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个人简历
|
|
志愿服务
经历
|
|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
本人承诺
|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2、如本人退出服务会及时通知所在高校,做到诚实守信。
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项目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 | | | | | | | |
注:本表交高校项目办,附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高校项目办留档备查。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做好说服劝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