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推动学科建设,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于2011年启动了第三轮高校学科评估工作。目前,评估工作已经结束。
第三轮学科评估按照《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在95个一级学科中进行。本轮评估全国共有391个学位授予单位的4235个学科自愿参评。我省共有16所高校的238个学科自愿申请参评,占高校参评学科数的5.7%。全国高校中,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学科参评率为80%,我省为88.3%。
现将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我省各参评高校的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经验。学科评估结果是我省高校近年来学科建设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反映。各校要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十一五”学科建设的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统筹和协调各种要素、资源,稳步推进“十二五”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工作。
二、严格目标和对标管理。各校要对照重点学科申请书或建设计划书所确定的内容,确保学科建设任务和目标完成;要紧紧围绕确立的预期标志性成果目标,并把标志性成果的培育作为学科建设的核心内容进行落实。
三、强化跟踪管理。各校要建立重中之重一级学科、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情况报告制。重中之重一级学科、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要分季度在“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建设”网(www.zdxk.net)填报相关数据,省重点学科要参照管理。各校要于每年12月底前将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报省教育厅。
四、完善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重点学科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改革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学科的监督管理,尽快制定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于4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注重服务地方经济。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优势,将学科建设与服务地方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学科建设成果辐射地方和企业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附件:浙江省参评高校学科评估结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2月22日
浙江省参评高校学科评估结果
(按学科顺序排列)
一级学科
代码及名称
参评高
校总数
学校代码及名称
学科整体
水平得分
备注
1301 艺术学理论
| 34
| 10355 中国美术学院
| 77
| 得分位次进入前20%或前三位
|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 69
|
|
10338 浙江理工大学
| 65
|
|
1302 音乐与舞蹈
| 38
|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 71
|
|
10351 温州大学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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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喜戏剧与影视学
| 22
| 10355 中国美术学院
| 76
| 得分位次进入前30%
|
1304 美术学
| 48
| 10355 中国美术学院
| 88
| ★得分位次进入前5%或第一位
|
10335 浙江大学
| 70
|
|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 70
|
|
10338 浙江理工大学
| 69
|
1305 设计学
| 54
| 10355 中国美术学院
| 83
| ▲得分位次进入前10%或前两位
|
10335 浙江大学
| 78
| 得分位次进入前20%或前三位
|
10337 浙江工业大学
| 73
|
|
10338 浙江理工大学
| 72
|
|
10346 杭州师范大学
| 69
|
|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 69
|
|
10341 浙江农林大学
| 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