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国美党发〔2007〕46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胡钟华
副组长:姜玉峰 陈燕屏
成 员:胡钟华 姜玉峰 陈燕屏 翁震宇 俞芳秀 毛建波
傅巧玲 竺照轩 韩 璐 沈 浩 章晓明 方利民
龙 翔 李振鹏 杨振宇 范广益 丁红旗 于小平
吕伟军 金 琤
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对象
南山校区、象山校区全体专职辅导员。
三、考核内容
以《中国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等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风、能力和实绩,尤其是在关键时刻和完成重大任务中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辅导员根据岗位职责,对本人2011年度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如实填写《中国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将《辅导员工作手册》等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学院(系、部)党总支(支部)审核。
(二)学生测评(占40%)
各学院(系、部)随机抽取辅导员所带学生的20%(其中普通学生比例不低于50%),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学院(系、部)测评(占40%)
各学院(系、部)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在充分听取有关意见的基础上,依据《中国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指导性指标》(附件2)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分,并在《中国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学院(系、部)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提出考核等级建议,其中,各学院(系、部)推荐参评年度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不超过1名。
(四)学工部测评(占20%)
由学工部根据辅导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结合《辅导员工作手册》对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五)结果汇总初评
由组织人事部和学工部对学生测评、学院(系、部)测评及学工部测评等三项结果进行汇总和初评,拟定年度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候选人。
(六)学校评审
校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对全体辅导员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组织考核优秀候选人进行公开述职、评选,确定考核等级,并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相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实效。因工作分工情况所致考核内容有特殊性的,由学院(系、部)向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组提出书面说明。
(二)请各学院(系、部)根据《2011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时间安排》(附件3)认真做好参评的学生的组织工作;2011年12月17日前将《中国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辅导员工作手册》和本单位辅导员考核工作情况说明等材料送交学工部。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中国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指导性指标
3、2011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中共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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