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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整治校内“三无”摩托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0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近期学院将配合公安交警执法部门对校园内行驶、停放的无证、无牌、无照摩托车进行集中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首先应对本部门师生拥有的摩托车进行登记,并将登记的数据于12月10日前报学院保卫处备案;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本次校园摩托车集中清理、整治为契机,加强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凡属“三无”摩托车的,请各单位、各部门告知车主在12月15日前自行处理。

3、从12月15日起,学院保卫处将对校内摩托车进行集中整治,发现违规车辆,将暂予扣留,然后移交公安交警执法部门处理。

4、对于购买来路不明或赃车的车主,一经查实,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购车手续齐全、驾驶有牌照的摩托车车主,在骑乘时应佩戴头盔,在校门口遇到执勤保安查验时请主动出示 有关证件,在校园内行驶速度应限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在上、下课或人员密集路段要减速行驶,切实做到安全、文明行驶。(南山校区位于西湖景区,根据相关规定,禁止摩托车行驶,故校园内禁止行驶、停放摩托车)

6、校园内(包括生活区)严禁骑自行车、电动车带人。

7、校园内严禁“三无”机动车停放和行驶。

成人教育学院、附中、艺术设计职业技术学院请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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