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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1年度KAB创业教育项目秋季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14

各高校团委:

现将团中央学校部《关于举办2011年度KAB创业教育项目秋季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1年11月16日(周三)前将报名申请表、回执单发送至zjtswxxb@163.com。未尽事宜可咨询团省委学校部闵浩宇,0571-85170051。

附件:关于举办2011年度KAB创业教育项目秋季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团省委学校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举办2011年度KAB创业教育项目

秋季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

为落实团中央书记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KAB项目组织化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级团委集中开展本地区师资培训工作的作用,团中央学校部近期委托KAB创业教育全国推广办公室选择6个地点举办示范性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每期培训班5天,具体时间由各承办高校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

联系人:盛名 电话:0431-85098557

2.浙江大学(浙江杭州)

联系人:金芳芳 电话:0571-88206671

3.南昌大学(江西南昌)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91-83969228

4.郑州大学(河南郑州)

联系人:冀娟 电话:0371-67780067

5.四川大学(四川成都)

联系人:黄菲娅 电话:028-85401222

6.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兰州)

联系人:贡力 电话:0931-4938839

三、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及时把相关培训信息通知给本地区内高校,并汇总各高校报名情况,于11月18日前集中报到KAB全国推广办公室。

请培训地点所在的省级团委学校部配合KAB全国推广办公室和承办高校做好有关组织接待工作。

未尽事宜可咨询: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王又敏,010-85212282

KAB全国推广办公室:魏和平,010-64098510

附件:

  1. 培训班的有关事项

  2. KAB创业教育项目讲师培训申请表

  3. 回执单

  4. 课程安排

团中央学校部

2011年11月8日

交流热线: 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 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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