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本次推荐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其中,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美院发[2011]104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教学司[2011]14号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本次推免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
一、推免生名额分配:
学院(系)
| 总名额
| 学术型推免名额
| 专业学位推免名额
|
造型艺术学院
| 中国画系
| 5
| 2
| 3
|
书法系
| 2
| 1
| 1
|
油画系
| 6
| 3
| 3
|
版画系
| 5
| 2
| 3
|
雕塑系
| 5
| 2
| 3
|
跨媒体学院
| 6
| 2
| 4
|
艺术人文学院
| 2
| 2
| |
设计艺术学院
| 8
| 8
| |
公共艺术学院
| 8
| 4
| 4
|
传媒动画学院
| 8
| 8
| |
建筑艺术学院
| 3
| 3
| |
上海设计学院
| 5
| 5
| |
二、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学生各科必修课课程成绩与相关材料,并公示三天。
2、根据名额分配数上报“推免生”名单,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的分配, 推荐2人以上必须排序。
3、“推免生”上报名单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教学单位盖章。
4、“推免生”名单与相关的完整材料务必于9月20日上午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南山校区、上海张江校区交陈建华老师,象山校区交韦乐老师。
教 务 处
20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