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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E.LAND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10

各相关单位、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1年E.LAND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和申请时间

1、E.LAND奖学金分设三个类别:E.LAND优秀学生奖学金、E.LAND优秀创作奖学金、E.LAND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2、申请截止时间:2011年5月20日

二、申请对象、条件

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书法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其中依照奖学金的类别,分别确定如下:

(一)E.LAND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优良,品德良好,家庭经济困难,三、四年级(雕塑系为四、五年级)的本科生(作品尺寸大小不定)。

(二)E.LAND优秀创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作品尺寸50*50cm以上)。

(三)E.LAND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本科和硕士毕业生。

三、奖励标准:

(一)E.LAND优秀学生奖学金:8500元/人。

(二)E.LAND优秀创作奖学金:10,000元/人。

(三)E.LAND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本科生5名,8000元/人;硕士研究生5名,12,0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奖项

人数

国画山水

国画人物

国画花鸟

油画

版画

雕塑

书法

合计

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

3

3

3

3

3

3

2

20

衣恋优秀创作奖学金

2

2

2

2

2

2

1

13

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2+2

1+1

1+1

1+1

10

合计

43

五、评选办法:

(一)学校依据与E.LAND集团的合作协议,由相关部门及各专业专家组成奖学金评审会,负责组织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二)各系根据名额、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于5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学生处(南山校区1B-210):

1、E.LAND奖学金评审表(见附件1)

2、2011年E.LAND奖学金情况统计表的文本和电子稿(见附件2)

3、作品:(作品由各系妥善保管,统一运送,运送时间另行通知,书法作品需附中文释文。其中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获奖原作不交,但需另交一幅艺术水平相当的作品。)

4、作品照片电子稿(要求照片无镜框、光照均匀、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不小于5兆)

5、作者信息电子稿(包括个人照片、联系电话、出生地、出生年份、作品题目)

(三)由评审会最终确定获奖者名单。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申请获得“E.LAND奖学金”各类奖项均要求指导教师推荐并提交优秀作品一件、获得的奖学金同时包含买入作品的价格。

(二)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E.LAND毕业创作奖学金”和“E.LAND创作奖学金”。

(三)评审工作应公正和严格,严禁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人:史琼,联系电话:87164621,电子邮箱:904617068@qq.com。

附件:1、E.LAND奖学金评审表

2、2011年E.LAND奖学金情况统计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印发

(打印:唐榕 校对:史琼 共印20份)

交流热线: 87200059/8716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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