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晨练、课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院学生,其中一、二年级本科生必须参加,鼓励三、四、五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参加。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本学期晨练、课外活动时间从10月1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2、晨练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30。
3、课外活动时间:南山校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6:40-17:20, 象山校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6:10-17:20。
4、晨练地点按校区分别在南山校区田径场和象山校区田径场;课外活动地点为全院各体育场馆。
5、遇雨雪(恶劣天气)、节假日、运动会和社会实践期间不进行晨练、课外活动。
三、活动内容
晨练以晨跑为主;课外活动我院体育场馆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可评本人学生证借用体育活动器材进行各项体育活动。
四、考勤办法及地点
1、一、二年级学生晨练和课外活动采用指纹考勤机考勤方式进行。
2、凡属病、残学生,必须经校医务室证明,学生所在院系部审批后,由院系部负责统一到公共体育部备案,办理免于参加活动手续。
3、晨练考勤地点:南山校区学生在南山校区体育器材室,象山校区学生在象山校区山北田径场。
4、课外活动考勤地点:南山校区学生在南山校区体育器材室,象山校区一年级学生在山南20号楼体育器材室,象山校区二年级学生在象山校区山北体育器材室。
公共体育部
学工部
教务处
校园建设和管理处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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