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展示学生资助成效,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4】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可以选取资助政策圆求学梦想、资助政策助成长成才等题材创作公益广告。
二、参加对象
在校大学生、辅导员、教师等。
三、作品要求
1.公益广告以视频为展示形式,包括影视广告和微电影广告。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
2. 作品需为首次参赛作品。电视广告时间60秒以内,微电影广告要求有故事情节,时间5分钟以内。作品格式以MPG格式上报,像素不低于720*576。
3.作品版权、展播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活动实施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资助政策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并于6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选送优秀作品1—2件(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将广告作品刻录成DVD光盘,光盘封面上须标明“学院+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报学校参加初评。学校评选出5件报送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7月底前省资助中心通过专家评选等方式,评选出优秀公益广告并予以奖励。优秀公益广告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入围奖10名。
3.优秀公益广告将在浙江学生资助网等媒体进行展播。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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