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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09-2010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奖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08
 

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我院2009-2010学年度评优工作已经结束,2009-2010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奖金由学院计财处通过学生“工行牡丹中国美院联名卡”进行发放,其中先进集体奖学金发至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负责领取。
近期(12月20日左右),本年度各类奖学金将陆续发放至各获奖学生工行联名卡内。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兼得者,按最高额度发放。本学年办理了缓交学费手续的同学,其奖学金将由计财处办理自动抵缴学费手续,学费收据另行发放。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获奖学生,确保学生“联名卡”可以正常使用。如遇遗失、损坏,因“联名卡”办理时间较长(须二周左右),不能在12月15日之前办出新的“联名卡”,应及时前往办理工商银行“灵通卡”、“借记卡”等,然后到教学单位登记新的工行卡信息,并上交本人签名的卡片复印件(尺寸为标准A4纸)。辅导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填写奖学金发放信息更正表(附件1)并附学生卡号复印件,在12月15日前,报送至计财处(送所在校区计财处办公室)。
  广大同学要正确使用奖学金,各教学单位要对学生奖学金的使用予以监督管理,严禁用奖学金铺张浪费、请客吃饭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经教育不改者,学校将收回奖学金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中国美术学院计财处
                     20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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