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学发〔2011〕1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国美学发〔2011〕7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教学单位初审,学生处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减免中国画系赵忆晨等47名同学2010-2011学年部分学费。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国美学发〔2011〕1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国美学发〔2011〕7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教学单位初审,学生处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减免中国画系赵忆晨等47名同学2010-2011学年部分学费。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