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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创作/设计作品评比拍摄、毕业论文存档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13
 
 

各教学系、分院:
  毕业创作/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的检验。目前,我院2011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已经进入毕业创作/设计展览、论文答辩阶段,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毕业创作/设计作品拍摄及毕业论文存档等相关文案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作品拍摄统一由各系、分院自行组织。毕业作品拍摄具体要求:
  ①画面清晰,构图完整,主件作品要达到印刷要求(大于300dpi),A4纸大小,TIFF或JPG  文件格式。
  ②作品统一以“学号_姓名_作品名称”命名。
  2、作品及论文存档要求:
  ①毕业作品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再附上2011届毕业作品登记表(附件1)于6月20日前交南山校区学院档案室。
  ②毕业论文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再附上2011届毕业论文登记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交南山校区学院档案室。
  ③所有学生毕业论文纸质文本(2套)留在各系。
  3、获奖毕业作品、优秀毕业论文要求:
  ①各系毕业作品/论文获奖名额见(附件3,与毕业展示周方案里所提的毕业获奖作品相同)、评奖办法见(附件5),本届毕业获奖作品优秀毕业论文原则上每系1篇。(注:获奖的毕业作品/论文需要汇编出版,要求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关,文责自负)
  ②各系将获奖的毕业作品、毕业论文相关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到教务处教学科周高宇。(优秀毕业论文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规范化要求》执行,要有英文摘要),需要上交的材料:
  A、毕业生获奖作品/优秀论文登记表(附件4);
  B、获奖毕业作品照片;
  C、创作/设计阐述300字左右;
  D、教师评语200-300字;
  E、学生个人照片:不小于15×15cm,300dpi;
  F、优秀毕业论文电子文件
  ③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获奖毕业作品/论文进行评审,并编辑出版相关的论文集和作品集。
  联系人:周高宇     联系电话:87164632
                  

                  中国美术学院教务处
                                       201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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