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黄君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11
|
各教学单位:
为传承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中国书画艺术教学和创作的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台北市黄君璧文化艺术协会在我院设立了黄君璧奖学金。根据《中国美术学院“黄君璧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首届黄君璧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在国画系、书法系及艺术人文学院相关专业二年级以上就读的本科学生(不含港、澳、台及留学生)和研究生以及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研究创作的专业教师,在中国画、书法创作与研究、教学与推广过程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规守纪,无不良行为;学习刻苦认真,具有学术科研潜力,均可参加申请。
二、奖项类别及金额
1、金奖2-3名,每位奖励10000元人民币。奖励在中国画、书法创作与研究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2、优秀奖10名,每位奖励3000元人民币。不分设专业区别,依据学生中国画、书法创作与研究中取得的成绩,在名额限定内,按成绩优劣评定。
3、优秀指导教师4-5名,每位奖励2000元人民币。奖励在指导学生进行中国画、书法创作与研究中,以及在教学与推广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专业教师。
三、名额分配
中国画系:人物、山水、花鸟专业各3名;书法系:书法学与教育、书法与篆刻专业各3名;艺术人文学院3名。
优秀指导教师:中国画系、书法系各专业可申报1名。
为了确保评奖质量,在没有合适的人选时,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是否空缺、减少名额;在不突破奖学金总金额的前提下,也可根据申请情况,调整各类别的名额分配。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告知学生,并成立由教学单位领导牵头组成的评审小组,全面负责黄君璧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
2、申请者填写申请表,向所在教学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申请,随表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获奖作品、证书、论文发表刊物、书籍等材料。
3、评审小组要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签署推荐意见,并在教学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处。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在2012年3月27日前将下列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汇总表及材料报送清单;
4、各教学单位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联系人:姚钿,电话87200058。
六、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黄君璧奖学金与林风眠奖学金、吴冠中奖学金、潘天寿奖学金不可兼得,同一学生在校获得本奖学金以一次为限。
2、各教学单位要按照“黄君璧奖学金评比办法”,秉公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把标准,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奖学金的荣誉。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
|
|
|
|
中国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03月09日印发 |
|
( 打印:张光明 校对:姚钿 ) 打印份数: 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