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激励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开元旅业集团出资在中国美术学院设立“开元奖学金”。为做好首届“开元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开元奖学金分设两个类别:开元优秀创作奖学金、开元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学生申请开元奖学金,要求提交作品参加评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的同时需将提交的评审作品转赠出资方。
二、申请时间
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28日
三、申请对象
凡我院注册在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以提交作品的类别分为:国画类、书法类、综合类(含油画、壁画、版画)雕塑类(装置艺术类。
四、各类名额及标准(表):
奖项
类别 |
创作奖
(本科) |
毕业创作奖(本科) |
毕业创作奖(研究生) |
备注 |
国画类 |
5 |
3 |
3 |
|
书法类 |
2 |
1 |
1 |
|
综合类 |
10 |
4 |
4 |
油画、漆画、版画等形式 |
雕塑类 |
3 |
2 |
2 |
含装置艺术 |
合计 |
20 |
10 |
10 |
|
1、开元优秀创作奖学金:4,000元/人。(共20人)
2、开元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本科生:5,000元/人;硕士生:8,000元/人。
五、申请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开元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须由指导教师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2、作品照片电子稿一份。要求照片无镜框、光照均匀、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不小于3M,文件以“HJB+教学单位+作者名称”规则命名。
申请表及作品照片,请于5月28日前送至学工部办公室。作品原件由申请者本人留存,经评审通过后,统一运达指定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书法类、装置艺术类需附释文。
六、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开元奖学金与E.LAND奖学金不可兼得。同一人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开元优秀创作奖学金”和“开元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2、联系人:象山校区:章老师,电话:87200058;
南山校区:姚老师,电话:87164621。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开元奖学金申请表
中国美术学院学工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