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院将开展2013年上半年兼职辅导员聘期考核及2013-2014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请兼职辅导员认真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登记表》,考核聘期为2013年3月1日至学期末。所在教学单位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兼职辅导员态度表现、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填写考核意见报学工部审核、备案。请于7月1日前将《中国美术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登记表》报送至学工部。
2、选聘。2013年7月,学院将开展2013-2014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聘期为一学年。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总体上1:200师生比核算辅导员配备人数,严格按照专职辅导员配备不足部分每200名在校生配备兼职辅导员1名的原则报送用人需求,并于6月22日前将《兼职辅导员用人需求表》报送至学工部,学院将结合各教学单位实际开展选聘工作。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主力军,兼职辅导员是学院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选拔、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兼职辅导员队伍是确保我院学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重视、严格考核、合理选配,共同做好学院学生管理工作。
联系人:唐榕,联系电话:87164621
学工部
2013年6月17日
附 件: | 1.中国美术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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