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校内重要通知

关于推荐本科三年级学生2014年春季学期赴美国德雷塞尔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02

 

  申请人员具体条件:

  一、 本科生三年级学生(2013年9月为本科三年级);

  二、 外语水平需符合美国德雷塞尔大学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 需自己承担除学费外的其它全部费用;

  需向教务处和外事处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  中英文简历各一份;

  二、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一份(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 护照护带照片一页复印件一份;

  四、 中英文本科二年级成绩单各一份;

  五、 中英文学习计划各一份(需有1至2张A4纸长度;内容包括学习方向、学习目的、学习原因等);

  六、 选修的德雷塞尔大学的具体课程名单中英文各一份(请至协议院校网站查询)

  七、 申请人在本校三年级第二学期课程名单一份(需经所在系审核盖章);教务处将审核此名单课程与申请人选修的德雷塞尔大学课程的相似度(相似度需≥50%);

  八、 系主任推荐信中英文各一封;

  九、 作品集(需用A4纸打印10张作品,影视、录像等作品除外)。

   对于最后选拔的学生名单全校进行公示,接收监督。为保证该交流项目顺利实施与管理,合作双方的项目联系人将保持联系并互通交流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对交流学生学习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对被派遣出国人员的要求:

  一、 被派遣人员是指经我院推荐并被对方录取的人员,人员的最后录取由

对方学院决定;

  二、 被派遣人员必须遵守接收院校对交流生的所有规章制度;

  三、 被派遣人员在回国后一周内需向教务处和外事处报到(遇假期顺延);

  四、 所有被派遣出国的人员回国后一周内(遇假期顺延)需向院教务处及外事处提交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内附四张以上与报告内容有关的彩照(一份A4纸打印件);

  五、 所有被派遣出国的人员回国后一个星期内(遇假期顺延)需向院教务处和外事处提交国外留学单位学籍部门课程成绩证明。对于成绩合格学分互认工作由我院教务处负责审核及操作实施。

 

  咨询电话:0571-87164650    王老师

 

 

 

                           中国美术学院教务处

                                                            外事处

                                                       2013年9月2日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友情链接: 中国青年报 | 共青团浙江省委网站 | 中国美术学院网 | 中国美院学工网 | 浙江大学团委 | 中国共青团中央 | 美术报 | 中国文化报 | 东方早报 | 团委网站登录 | 浙江省教育厅 | 中央美术学院 | 广州美术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四川美术学院 | 鲁迅美术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中国美术学院版权所有,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来浏览本网站 你是第 位访问者
Copyright ◎2010 China Academy Of art 浙ICP备050145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