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季学生作品展卖会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02
关于举办中国美院2016年秋季学生艺术品展卖会
暨浙江省高校受资助学生艺术作品义捐展卖活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院2016年秋季学生艺术品展卖会暨浙江省高校受资助学生艺术作品义捐展卖活动,将于2016年11月25日-27日在南山校区二楼平台举行,并在网上进行作品展示。本次展卖会意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展示平台,并将展卖会展卖作品公益资金用于公益计划。本着艺术与公益元素有机融合的宗旨,本次展卖会要求保证作品质量,每人限报五件作品,作品务必为原创。一旦发现非个人原创作品(包括临摹作品,国画作品除外),将取消本次参展资格。
本次展卖会将实行各教学单位自主筛选作品的方式,有意向报名展卖会的同学可联系本学院学生会负责人(名单见附件2),并将作品于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4日)前以照片的形式提交。各学院分团委将进行初选评审,在18日前将入选作品名单公示。入选作品自行装裱后,于11月22日前提交到各学院,并与各负责人确认。请大家本着重视作品质量的原则,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附件1)。
其中,浙江省高校受资助学生艺术作品义捐展卖由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不另征集作品。
此次展卖所得,学校将提取20%作为公益基金,投入公益计划项目,请大家保持关注。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学生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1:
注意事项:
1.入选实体作品上交要求:作品需自行装裱,交送的画必须表框或卷轴(务必使用有机玻璃装裱),否则无条件退画(由作者和学生会负责人当场核对)。
2.上交作品请联系各教学单位学生会负责人,由系负责人填好作品登记表(作者、系别、作品名称、尺幅大小、联系方式以及个人邮箱等),擅自交接无效。
3.作品下方须留作者亲笔签名。
4.作者须在作品反面写上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系别等信息,不得在作品后留作者联系方式等额外信息。
5. 由于展卖会场地有限,主办方在展卖会期间将作品分批拿出,遵循卖出即填充的原则,使每幅入选作品都有展出机会。参展同学不得私自调动以及私下交易,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将其作品下架。若作品未卖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给予适当的装裱补助。
6.关于损坏和丢失画作的赔偿问题:损坏原则上是修补好,丢失作品按照作品尺幅大小以及绘画材质协商之后酌情赔偿(赔偿金在作品报价30%以内)。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