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按照上级团组织有关要求,我校团委将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认证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以及各位团员
二、工作周期
即日起—2021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团员所获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团内激励情况。
(一)评议激励
记载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率不超过30%)和评优次数,进行累计叠加。评优次数与荣誉激励挂钩,作为团员获得团内其他激励的基础性条件,形成持续激励。
(二)荣誉激励
记载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含少先队辅导员)、五四红旗团组织、青年五四奖章等团内个人和集体政治类荣誉。各级团组织均具有荣誉记载权限。
(三)机会激励
记载担任团内职务,作为团代表(团的委员会成员)人选,团属社会组织成员,以及推荐参加团的重大活动、特色实践活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等信息,各级团组织均具有机会激励记载权限。
(四)发展激励
记载推荐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作为村(社区)“两委”人选、优秀青年人才举荐、推优入党等信息。各级团组织均具有发展激励记载权限。
(五)上级认证
上级认证功能用于审批下级团组织提交的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业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培训
各学院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见附件1)对各支部“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和团员进行培训,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尽快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工作。
(二)加强督导、及时审批
各学院应加强工作核查和督导,确保团员及团支部如实进行“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工作;各学院“智慧团建”负责人应定期对系统内团员团内激励申请进行审批,避免申请积压或审批不及时导致工作滞后。
联系人:吴诗倩 0571-87200059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