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重要要求,结合团中央 2023 年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有关要求,现就 2023 年我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各学院要广泛募集适合在校学生的企业实习岗位,开展常态化企业实习,每月统筹岗位募集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岗位发布链接、学生参与实习统计表。
各学院要利用暑假、周末等时间,组织团支部开展企业参观、访问交流、高管分享、模拟面试等职场体验活动,每月统筹“职场体验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活动链接、职场体验 活动统计表。
在8月中旬对“扬帆计划”总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总结材料(具体另行通知)。在11月1日前各学院组织不少于2%的本院学生参加“政务实习”,组织不少于20%的本院学生参与“企业实习”;各学院每学期组织不少于5场“职场体验活动”,每学期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开展至少1场“职场体验活动”,每学期发布不少于2篇相关活动的院级推送。各学院“职场体验活动”可视情况和校级层面联合举办。
(二)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
以团支部为单位,常态化组织学生团员就近就便向城乡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引导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课后服务、社会治理、社会调查、文体活动等社会实践,或参加兼职锻炼(兼任团组织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社区主任助理)。寒暑假期间,以“双百双进”“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为依托组织开展活动。其中,常态化报到的项目周期原则上应在3个月以上,要求做到需求项目化、项目岗位化。
各级团组织应将大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将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记入“智慧团建”系统。
各学院需于10月15日前累计完成30% 的团支部与社区(村)基层团组织结对,组织不少于30% 的团支部、不少于10%的学院学生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学院层面发布不少于3篇社区实践专项报道。各学院于10月中旬对“社区实践”总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总结材料(具体另行通知)。
各学院每月统筹团支部、学生参与活动情况、社区结对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活动链接、活动开展表、社区结对统计表。
(三)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
1、各学院须组建引航计划宣讲团,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讲活动;举办主题团日、座谈访谈、实地走访等师生、同伴、校友间交流活动。
(1)新生年级团支部:结合入学教育、职业测试、生涯规划等,组织开展“专业学习与未来就业”话题讨论等活动,帮助学生强化就业意识、初步明确就业发展方向。
(2)低中年级团支部:结合参加校内外各类实践实习活动,组织开展故事分享、体验交流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提升对个人价值实现、职业发展 规划等方面的理性认识。
(3)毕业年级团支部:针对政策宣传、求职实务、就业选择等,邀请优秀校友代表、合作企业代表等开展宣讲活动,帮助学生把握就业方向、提升就业能力。
2、各学院须制作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典型宣传等产品,通过团属新媒体矩阵广泛传播。
(1)政策解读:运用青年人喜爱的短视频、动画、一图读懂等形式,宣传解读党中央和各地出台的各项就 业政策举措,帮助引导学生坚定信心、缓解焦虑。
(2)就业指导:推出“就业微课堂”等新媒体栏目,针对学生求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邀请企业HR、相关领域专家等录制课程短视频,通过团属媒体平台播出。
(3)典型宣传:推出“团团说就业”口袋慕课栏目,展示就业观念引导主题团日、优秀毕业生扎根基层奋斗故事等典型案例,帮助学生加强对就业择业、人生规划的理性思考。
3、选树一批爱党爱国、矢志奋斗,特别是在基层一线“自找苦吃”、奋斗奉献,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建功立业,具有较强代表性的大学生就业典型,加强先进事迹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各学院每学期至少举办1场主题宣讲活动、1场座谈访谈活动、1场典型选树活动,至少推送2期就业政策解读、2期就业技巧解读、2期就业典型宣传。各年级团支部分别围绕上述活动内容要求每学期开展1次实地走访活动、1次主题团日活动。各院级“主题宣讲活动”“政策宣讲活动”“就业技巧讲解活动”等可申请和校极层面联合举办。
5、各学院每月统筹上述活动开展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活动链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注明活动类型)。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配合学校整体就业创业工作,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具体事项,鼓励学生依托“青燕归巢”等应用平台报名参加实践、实习、就业等活动。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底分团委考核指标。
2、每月填报我校《2023年“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高校工作信息月度统计表》(附件),于每月20日前上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金老师87200059、李老师87164622。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高校工作信息月度统计表.xlsx
中国美术学院团委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