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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新苗结题2012[11]:关于2011年度省级、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21

 
各分团委: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未完成的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由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
2、2010年度未完成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3、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1年度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分院验收
各分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学院审核
学院团委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审核。
3、省级验收
根据校内验收情况,省级项目报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验收。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2、请各单位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评审结果报院团委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联系人:竺照轩、卓美红,联系电话:0571-87200059。
 
附件:
1.201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2.201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完成验收项目汇总表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
6. 2011年度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7.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国美术学院团委                      2012年5月21日印发


(打印:卓美红             校对:竺照轩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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