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激发大学生创意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学院团委决定于今年上半年举办中国美术学院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意创业计划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方式
1、大赛可以以创意、创业小组(团队)形式参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意、创业小组。参赛者的作品可以是一项专利、创意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专利、创意或服务;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创意创业项目的启动资金一般在50万之内。
2、参赛人员必须为我院2011年7月份前在读学生(含高职生、本科生、研究生),人数不限,可以跨院系组队参赛。
3、参赛的创意创业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将作品、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意、创业(商业)计划书。
4、所有完成的创意、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
二、大赛步骤
本届比赛要求各分院、部进行全面动员,广泛组织,认真选拔,组队参赛。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预赛:3月10日-4月15日。请分团委4月15日前务必将本单位参赛同学完整、详细的创意创业计划书上交学院团委办公室。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创意创业计划书进行统一评审,并公布获得入围决赛资格的团队或个人名单。
2、决赛:定于6月初举行方案现场答辩会,评选出各类奖项。
三、大赛相关系列活动
大赛期间,院团委将为参赛的创意创业团队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讨论活动,如创意创业沙龙等,让参赛团队之间就创业理念、团队合作、比赛经验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参赛团队的整体水平。
四、评审奖励
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参赛作品和团队进行预赛、决赛两轮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名单。院团委将对获奖团队和相关单位设立若干奖项,颁发证书和相应奖金。
五、法律申明
院团委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院团委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院团委无关。
六、大赛联系方式
文字版材料由各分团委收齐初审后上交学院团委办公室(南山校区1b210,联系人:潘晓蕾;象山校区17号楼112,联系人:徐增鎏)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
tw@caa.edu.cn,文件名须注明“挑战杯”
关于大赛的有关详细情况和不明之处,各系、分院和参赛团队可以直接向院团委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7200058。
附件: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意创业计划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