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把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途径,同时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解决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我院的勤工助学工作,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经各单位申请,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审定,2012-2013学年学院共设立勤工助学岗位214个,其中新招岗位178个(附件1),现面向全院学生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校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3)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到所在教学单位分团委领取或团委网站下载打印申请表(附件2),填写后直接交到各用人单位负责老师处。用人单位负责老师请根据“双向选择,择优录取,贫困生优先”的原则聘用学生(若符合岗位要求拟录用,请收下申请表;若不录用,则不收申请表,即时返回给学生)。录取完毕后,请在9月28日前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上交至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3、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将于9月29日前将岗位录取情况审核后公示。
4、如无特殊原因,本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从10月正式开始。录用后试用期1个月。
6、各用人单位请务必在每月25日前将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4)交到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以便汇总审核发放薪酬。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联系人:卓美红(象山),87200098;姚钿(南山),87164621。
附:1、
2012-2013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
2、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3、中国美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4、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中国美术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国美术学院团委 2012年9月25日印发
(打印:卓美红 校对:竺照轩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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