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根据浙江省和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往年有关项目结题验收的规定,为确保我校各研究项目成果的进度与质量,统计优秀成果转化,确保验收顺利通过,现将我校202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成果奖励工作布置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2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校级项目。其中,未完成的项目需向学校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审批后可列入下一年度验收,由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
2、2021年度已报备实施办公室并审核批准延期结题的所有项目。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果展示。
3、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分院验收
各分院成立验收专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苗主题汇报会、评审会、沙龙与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活动,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经费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2、学校审核
学校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审核。
3、省级验收
根据校内验收情况,省级项目报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验收。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下一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学校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对项目管理不力的单位,实施办公室将酌情减少该单位下一期申报指标。
2、申请延期的项目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需在自立项起两个年度内完成结题工作;毕业班同学所负责的项目,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3、项目成果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开出版或发表、注册专利或授权转化、专业学术展览获奖、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获奖。请附上相关成果的原件(含证明材料)、复印件(出版物、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文章正文)等。
4、本次结题验收所涉及的所有表格均使用省级新苗表格,直接在附件进行下载填写。如有更换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指导教师,请填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附件3)。
5、希望各分团委高度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工作,注重成果,从严验收,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学院的项目管理与成果转化工作。于10月24日前将验收材料和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学校实施办公室(象山校区7号楼5楼、南山校区1B-210),同时以“学院+验收汇总材料”命名,按立项项目编号排序,报送电子版(结题报告、支撑材料、A3展板)至团委邮箱tw@caa.edu.cn。
6、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李老师、张老师87164622。
附件: 附件1-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 附件2-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 附件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 附件4-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
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暨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