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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选优:2011[7]关于评选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21
  
各级团组织: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院团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在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力促进了我院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为继续深入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表彰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优秀个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发挥他们在广大团员青年中的示范作用,更好地推动我院团建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安排,院团委决定开展2010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在团员教育民主评议活动的基础上负责推荐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被推荐的先进团支部和个人进行考察,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按规定确定最后的推荐名单,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性、群众性和基础性。具体参照《中国美术学院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
 
2、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做到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把挖掘典型、表彰先进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请于4月10日前,将推荐表交院团委(联系人:潘晓蕾:87164622)。
 
4、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团委审批后授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奖励。
 
5、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必须是在校注册的学生(团员),10年度各科成绩无补考记录,10年度无处分记录。
 
 
 
附件:
1、《中国美术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及《中国美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细则(试行)》之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2、中国美术学院五四红旗团委推荐表
3、中国美术学院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4、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共青团中国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中国美术学院团委                      2011年3月18日印发

(打印:卓美红            校对:潘晓蕾           共印15份)  
附:
中国美术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和办法
    1、评选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2)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有效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团支部班子健全,制度完善,主题团日活动富有特色;能够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新的活动形式;重视团员发展工作和“推优”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3)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富有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科技活动,不断强化校园文化、科技活动的社会辐射功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力;切实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注重学生社团骨干队伍的建设。
(4)大力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形成学院社会实践活动的良好品牌,实践成果突出;
2、评选办法
各分团委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经所在党组织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审核批准,五四红旗团委的比例为全院分团委的20%。
 
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和办法
1、评选条件
(1)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
(2)团的组织建设扎实,团支部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在团员发展和管理中富有成效,团费收缴及时;
(3)工作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年终有总结,能积极组织和调动团员青年开展文体活动,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支部全体成员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团日活动有特色;
(5)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明显。
(6)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7)积极做好后进青年的帮教工作,支部全体成员无一人违法违纪。
2、评选办法
各系在各个团支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统一推选,经党支部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最终评出院级先进团支部并统一公布。
3、其它
(1)凡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支部由院团委授予称号,并统一表彰。
(2)年度“先进团支部”评比的额定数原则上为支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三、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和办法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注重理论学习,关心时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工作以及其它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4)政治上要求进步,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2、评选办法
由各系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集体评议选举产生,经系党支部同意,报院团委审核批准。优秀团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团员总数的3%。
3、其它: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的团员,作为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
四、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关心时事政治,积极要求上进,认真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2)热爱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具有教高的政治素质,工作积极负责,在开展共青团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
(3)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以身作则,带领团员发挥模范作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评选办法
由各系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评议或选举产生,经系党支部同意,院团委审核批准。优秀团干部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团员总数的2%。
3、其它:被评为“优秀团干部”的团员,作为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
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
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委员、院社团联合会委员、系(分院)团总支(支部)正副书记、委员、系(分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委员、各专业班班长、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集体、热心服务,对工作认真负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文化知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均为优良。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达5项以上,带头参加公民义务献血。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通过《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6)、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和精神文明建设。
3、评选与奖励
(1)、各教学单位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应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以专业班为单位,集体评议选举产生候选人;经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同意,送院团委审核后,报院领导批准。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数的3%。
 

附件1、五四团委
        2、团支部
        3、团干部、学生干部

交流热线:87200059/87164622
团委微博:http://t.qq.com/y11caa

微信号:caa872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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